各单位:
为响应福建省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寻访活动,学院拟推选“最美教师”人选报送福建省教育厅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时间
2019年4月4日前
二、推选条件
(一)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爱国守法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任劳任怨,无私奉献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。
(二)立德树人,爱岗敬业。坚持育人为本,治学严谨,教学业绩突出,有仁爱之心,关心关爱学生,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,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,受到师生普遍赞誉。
(三)扎根一线,事迹感人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(台湾教师在福建省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),辛勤耕耘,甘为人梯,默默奉献,教书育人事迹真实、突出、感人,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。
请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、曾获评“三育人”人选情况,各推选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,并填写闽南科技学院“最美教师”推选表,报送学院党委宣传部。
附件:闽南科技学院“最美教师”推选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