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进因材施教、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自主学习需要,学院自2016级起试行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。为进一步落实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,提高教学质量,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。对于通过四级考试的学生,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大学英语后续课程,具体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课程免修规定
1.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成绩达到425分者可以申请免修;
2.学生只能申请一次,不得多次申请。申请免修后的成绩不得更改;
3.课程免修生效时间从参加等级考试的下一学期开始;
4.课程免修有效学期数由申请者决定;
5.用于课程免修的考试成绩,其有效期为第2、3和4学期;
6.经学院审核通过并同意大学英语后续课程予以免修的学生,可根据学院开设的个性化英语课程,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,可以参加课程考试,申请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;
7.成功申请免修后,原则上学生不再继续跟班学习免修课程。如果选择继续跟班学习,免修后的课程考试成绩只作为其学习过程和效果证明,不计入评优、评奖成绩计算;
8.课程免修后继续跟班学习的学生,必须遵守任课教师的管理,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安排,否则任课教师有权禁止其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。
二、课程免修程序
学生填写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》,教学班班长填写《20 -20 学年第 学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》。以教学班为单位,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,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外语系审核,外语系将免修名单和成绩汇总至教务部,教务部进行成绩登录。
三、成绩换算办法
以“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CET4)”成绩申请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的学生,其免修成绩(百分制)与CET4成绩换算公式如下:
课程成绩=CET4成绩/7.1*1.3
课程成绩实行四舍五入,最高分为98分。
四、说明
未尽事宜,由外语系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
2.20 -20 学年第 学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
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
2017年4月25日
主送:各系。
抄送:院领导,院办,学工部。
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7年4月2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