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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2014 -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正常进行,现开展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?xml:namespace>5月19日-6月13日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(艺术类课程可适当放低要求);
2、申报的课程应具备科普性、通识性、欣赏性等特征,其内容专业性不应太强,对选修学生不应有主修专业知识的限制;
3、公共选修课为24学时,学分为2学分,上课时间安排在3-14周星期一晚上、星期三下午和星期三晚上;
4、申报的课程必须有课程大纲、课程简介、指定教材或参考书、及课程的考核方式,教师授课必须有详细的授课教案;
5、申报教师的资格及其开设的课程(开设的课程原则上不提倡跨学科,如有跨学科申报课程,请提供相关开课资质证明),须经各系、部、中心主任审核。
三、申报步骤
1、登陆学籍系统“调停课与公共选修课申请”栏下的“校公选课申请”,进行网上申报;
2、打印申请表,交由各系、部、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,交教务部审核;
3、将审核签字后的申请表及课程教学大纲(书面及电子版)交往教务部备案;
4、开学后,教师须先开公开课给学生试听,再由学生选择。
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
二Ο一四年五月十五日